政策法规
证监会 | 2019-12-31
【第161号令】《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61号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19年12月20日
上一篇: 【第162号令】《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一篇: 【第27号公告】《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