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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大战奥克斯,到底是谁在不正当竞争?

中简律师|王玥

      610日消息,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公开举报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一片哗然。有赞美格力不惜暴露行业潜规则,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之声,也有不少人质疑格力是因为奥克斯网络销售数据惊人(据媒体报导2018年线上家用空调市场上,奥克斯市场占有率达26%,排名第一),故以举报作为武器,涉嫌不正当竞争。奥克斯更是表示,格力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格力电器)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AUX奥克斯空调)

空调大战愈演愈烈,两家公司股价却双双下跌,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可见吃瓜群众虽爱看戏,却对此种竞争方式并无好感。那么,究竟孰是孰非,究竟是谁在搅乱市场?

一、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

1)引人误认为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例如:使用与他人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

2)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3)虚假宣传;

4)虚假交易,即常说的刷单;

5)侵犯商业秘密;

6)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等等。

二、格力实名举报是否构成不成当竞争?


第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格力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重点在于其公布的奥克斯虚标能耗、销售不合格产品一事是否属实。


第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空调产品中,能耗显然是普通老百姓都十分关注的基本性能。而格力空调技术部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他们所测试的奥克斯空调之所以达不到其标注的能效比,怀疑是因为所用材料以次充好。假如最后查明格力怀疑属实,那么奥克斯虚标能耗、将不合格产品标为合格产品的行为,则显然是欺骗、误导消费者了。同时,奥克斯本身虚假宣传的行为反而构成不正当竞争,更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这种举报,如果是普通人,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就可以了;即便举报最后被证明不属实,但如果只是向监管部门举报,一般来说也不存在什么不利后果。但作为竞争对手的格力显然十分谨慎,不仅通过自有实验室初步检测,也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不能证明奥克斯涉嫌虚标能效标识、销售不合格产品,将难以证明其举报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被认定为“商业诋毁”进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综上可知,问题的核心仍然是格力举报问题是否属实,奥克斯是否存在虚标能耗、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逻辑关系如下


三、不正当竞争会构成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不正当竞争一方除向对方赔偿损失外,还可能招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格力和奥克斯的空调大战刚刚拉开序幕,格力举报奥克斯,政府机关介入后按照程序检测产品、追究责任,这一集的结局或将很快将尘埃落定。但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奥克斯必将采取措施反击格力,第二集的剧情将如何展开,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