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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打官司前,必须做这些

中简律师丨侯烁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着丰富多彩的正能量,积极拓展渠道,努力开展业务,业绩翻倍,利润增长,走向人生巅峰。这些都是令人开心和振奋的。但是,随着经营活动的扩展,企业有时会面临一些波折和损失。相信所有优秀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遇到过“坑”和“雷”。当企业受到委屈,忍无可忍的时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可能是一个较为理性的好办法。 但是,打,还是不打,到底通过哪些因素来决定呢?

一、打官司前,看看这些东西有没有

企业遇到了经营中的“雷”和“坑”时我们要第一时间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比如:签订的协议、补充说明、双方或者几方当事人的往来信息、邮件、送货的凭证、提供服务的依据、汇款单、持仓单、确权文件、结算单等等。需要将文件依照时间顺序进行梳理,把有证据支撑的事实都整理出来,方便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律师所用。

二、起诉时考虑的问题之第一位,如何确定原告?

是的,您没有看错。在每一个诉讼案件对应的纠纷产生后,我们整理资料后第一个要确定的问题就是:谁是原告?

有些案件很明显能看出企业方可以作为原告,但有些案件,如: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侵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信托投资纠纷、附带委托投资关系资管纠纷等,最终确定原告可能和我们开始想象的“谁受了委屈,谁做原告起诉”的逻辑不太一样。所以,首先确定原告是起诉时考虑的第一个问题。

三、如何确定被告?

正常情况下,对企业造成任何“伤害”的实施者就是案件的被告,比如:拖欠货款的买受人,未支付房租的承租人,未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欠款人等等。但是,也有一些情景下被告除了“伤害实施者”也可能还包括其他主体,比如: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除了可以起诉借款人以外,还可以视情况起诉担保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配偶;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我们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追加被撤销的法律关系的相对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

四、如何确定案由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案由表明了案件所涉及的具体法律关系。A公司在一个关于投资和借贷有关的案件中未聘请律师,立案时将借贷法律关系识别成了债权转让关系,最终结果是法院直接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随着商事案件数量的增加,当事人在选择案由不当很可能导致实体权利的丧失。

五、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是指,如果决定打官司,应该由哪个法院受理。有时候,案由与管辖法院也有关系哦!在笔者处理的一件与商标违法转让有关案件中,曾经考虑过究竟是打“权属纠纷”还是“侵权纠纷”。该案件中,我方当事人在北京,而侵权人注册在外省。如果选择侵权纠纷,很可能需要到外地法院办理起诉程序;但如果选择权属纠纷,当事人只需要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所以,确定案由在打官司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务必要正确的梳理清楚法律关系,并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选择有利于我们一方的案由进行诉讼。

 

七、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啊,涉及到哪些程序

在确定了原告、被告、案由之后,我们就可以提起诉讼了,那么诉讼中有哪些程序呢。下面我们以原告的身份,举例说明:

第一步:要撰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要把我们整理和准备好的证据根据我们的诉讼请求依次排列编辑证据目录,写出证明的目的。如果有些证据我们暂时无法取得,那么可以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第二步:准备就绪后,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在这一步里需要注意的,就是立案的地点了。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地方除了法院,还有派出法庭。某些类型的案件需要在指定的派出法庭进行立案。所以在立案时候,我们要具体查询所涉及的案件应当具体前往哪个地方办理立案手续,避免跑错地方耽误时间和精力。

第三步:立案之后我们就要时刻关注案件分配法官或者办理保全等其他手续了,北京地区有些法院的案件较多,需要在立案后尽快联系找到办案法官,推进案件进程。

第四步开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立案成功后到正式开庭审理期间,法院内部分案有一定的时间,而承办法官拿到材料后,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并确定正式开庭日期。因此,这个过程根据各个法院的案件数量情况差异比较大。其次,某些类型的案件还可能经历“诉前调解程序”。此外,还可能涉及无法找到被告而不得不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来确定开庭日期,周期相对来说比较长。因此,如有可能,在立案时就需要和律师沟通好,就可能发生的这类情况确定好预案。

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案件审理中可能还涉及证据的调取、鉴定评估等程序,相应的案件审理周期都将延长。

因此,如果有诉讼维权的打算,建议不要犹豫,尽早确定好诉求并需求法院的帮助。否则,很可能在纠结再三终于决定起诉时,却发现从立案到领取判决还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时,不仅会加重心理压力,甚至可能会对实体权利造成影响(如被告财产在其他案件中已被执行)。

 

八、拿到胜诉判决是不是就等着收钱了?

不一定哦!首先,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作出生效裁决之前,一审判决并没有生效。因此,只有在双方均未上诉或拿到二审胜诉判决后,原告一方才能申请执行。

而“执行”程序又是一个新的阶段,能否执行到位取决于被执行人(审理程序中的“被告”)的财产情况、配合程度等多个综合因素。如何在执行中取得有效的进展呢?我们将在后续进一步为大家分享。

但一定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如何,只有尽快取得生效胜诉判决,才是迈入执行程序的“入场券”。审理—执行既是两个独立程序又紧密相连,重视审理程序,积极推动诉讼,才能在维权中取得有效的成果。

 

    以上就是企业打官司的“通关秘籍”,希望能启发到您,为您的企业风险防范及争端解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