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中简律师 | 企业“搬家”、“变名易姓”,千万不要忘记办理商标变更

陈迪


企业“搬家”、“变名易姓”,千万不要忘记办理商标变更

 

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由于搬家但却没有变更网购收货地址,导致网购的商品被送错地方,经过辗转、沟通多时,才拿到心心念念的商品。其实,在商标的管理与维护方面,也同样会面临类似的问题。现实中很多企业认为商标注册成功即是王道,但这只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步,商标后续的管理与维护也非常重要。就企业变更住所、名称来说,如果仅仅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而没有及时将企业名下注册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变更,企业将会承担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巨大风险。那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呢?

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该条规定的是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承担的义务,目的是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维护商标法律秩序。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权利,自然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否则会导致丧失商标权利。

比如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以下简称“撤三”)。在撤三中,被申请人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被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使用证据材料。通常情况下,《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会被寄发到被申请人原来的商标注册地址,如果被申请人注册地址发生变更而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在无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很有可能会错过举证期限,导致丧失商标权。

另外,在商标补充注册申请中,如果企业变更名称后没有办理商标变更,在后申请的商标与企业已注册商标属系列商标时,在后申请的商标会因存在在先近似商标而被予以驳回,这样一来,企业只好通过驳回复审举证证明彼此商标实际属于同一主体来争取商标权,既消耗了金钱成本,又浪费了时间成本。

至此,相信大家已经对于办理商标变更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其实,除了上述这些企业不能承受之重,还有企业不能承受之痛,痛点对于很多大型企业来讲表现更加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大型企业所拥有的商标往往数量非常庞大,申请变更的程序、费用成为很多企业的困扰。关于这一点,在过去确实是很多企业的切肤之痛。《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出于维护商标法律秩序的目的,这一规定无可非议,只是巨大的经济成本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以京东为例,京东现有注册商标9000余件,如果一并变更,费用就要200多万,再拿普通企业来说,虽然商标数量没有那么多,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会衍生出更多品牌,经营范围也会有所扩大,企业会承担越来越多的商标变更成本,这也就是很多企业不愿意办理商标变更的原因。

但是现在情况大有好转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不断进行商标相关申请便利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也发布文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申请变更程序方面,电子申请大大简化了申请手续,给申请人带来巨大便利,在申请变更的费用方面,也由过去的250元/件降至150元/件,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免收变更费,即企业可零成本办理商标变更,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减负,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维护商标法律秩序。

商标获准注册不是一劳永逸的,对商标进行必要的管理与维护是不可或缺的。今天,笔者仅就申请商标变更向大家讲述商标管理与维护的一个环节。有了利好的政策支持,快去看看商标有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申请吧,千万不要因为忽视了细节,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